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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4 条留言  留言人:张芳  发表于:2008年3月10日14: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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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村民郜小山在回族隔壁的自家临街门面房非法开办养猪场,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污染河道,致本村半年内五人患癌症,两人死亡并在2008年三月恶意损毁其邻居张应堂树木十一棵之多,在本地影响极坏.其手段之下流引发当地回族穆斯林兄弟的极度反感已成本县热门话题。详情如下:
一、破环民族团结
在郜家养猪场的西边便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村民张建良的家,仅一墙之隔。平常猪的吵闹声严重影响了张家人的休息,张家住着两位近70高龄的老人且患有心脏病。猪的吵闹声导致老人常常彻夜难眠且心脏病屡次发作。张多次劝说,郜硬是置之不理不采取任何措施。还本加厉将其猪的粪便多次倒在张家的院子四周及门口。并扬言说你不是怕猪不吃猪肉吗我就是臭你让你天天闻。很明显郜小山目无国法肆忌破坏民族的团结。如今在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里岂能容忍他歧视民族践踏回族穆斯林兄弟。

二、环境污染
1996年初上戈镇杜河村村民郜小山在其临街门面房后养殖几百头猪。并将其猪的粪便等脏物排放河中。因沿河百姓世代都依河而住,所以这条河也就成了该村村民们的生命之源。村民的日常饮用、洗漱都来自这条母亲河。自从郜的养猪场建好之后,这条河便不再清澈。污水的排放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由于附近居民长期饮用被污染的水,导致附近居民常年疾病丛生并频繁发生因癌症、怪病等症多期,因医治无效死亡事件。在河水下游距排放物近百米远便是该村小学,将近300名学生在此用水(农村孩子离校远,所以就在校吃住)附近还有上百户的居民在此河中用水其中包括回民村的几十户回族兄弟。到了夏季更是臭气熏天,苍蝇虫蛆爬上邻居灶台,惨状令人望“蛆”却睹,其臭气更让人闻而窒息。
三、损坏林木
2008年3月5日村民张应堂在自家院后面挖坑栽种树苗。树坑刚挖好便被高家人用猪粪填满,后张应堂并没计较把猪粪挖出将树苗刚刚种好便又被高家人全部拔下折坏,再次用猪的粪便将树坑填平还将猪粪堆放张家的院子四周及门前。称不能在此栽树,影响他走路,其霸道行为可想而知,难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和谐社会中大汉族郜小山就该如此的践踏回族穆斯林兄弟?就该如此的蔑视国家法度?
一直以来郜小山在此地就是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百姓们只是敢怒不敢言,希望各级领导能细心调查,还我回族一个公道。给杜河村的村民一个宁静的空间、一条清澈的河流。早日喝上大自然甘甜的河水。让2008年新植树木早日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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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3 条留言  留言人:匿名  发表于:2008年1月13日15: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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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2 条留言  留言人:黄才生  发表于:2008年1月7日2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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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非法毁林1000几亩

投诉请求:
1、敦促广东省徐闻县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追究犯罪嫌疑人黄
日光、黄轩等人的刑事责任;
2、敦促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政府保护村民的林地不受非法毁坏、
抢夺。

事实和理由:
一、黄日光、黄轩及其领导的“统地小组” 毁林抢地的累累罪
行。
黄日光、黄轩及其领导的“统地小组”多次毁林抢地,且抢地的数量巨大:
1、1987年,黄日光以承包的名义霸占那宋北村400多亩林地
(没有缴纳约定的承包费)。然后,出租给他人以牟利;
2、2002年,黄日光、黄轩指使“统地小组”霸占了那宋村30
多亩剑麻地;
3、2003年,黄日光、黄轩和黄来福等人强行用石灰划地为界,
毁掉60多亩自留林木以霸占其林地。然后,出租给他人种
香蕉以牟利;
4、2004年,黄日光指使“统地小组”的打手黄来福、黄永前
等人强行砍掉那宋村民黄世发林地上的1318棵林木,并在
林地内种上新树苗以霸占林地;
5、2005年,黄日光与黄璜、黄瑜等人企图合谋把那宋南村800
亩林地出租;

6.2007年,这伙人变本加厉。自2007年6月8日开始,在黄
日光、黄轩指使下,这伙人大肆砍林抢地,动用了电锯、铲
车、汽车。砍完树后就立即把树头拨掉,以便毁灭证据。至2007年9月3日为止,这伙人毁林抢地1000多亩。若有村民出来制止,他们就大打出手,打伤村民黄堪理、黄春等10多人。
7.2008年1月3日,黄日光、黄轩把抢来的林地自改成住宅地出售,每块面积20 x 20米,价钱3800元一宅。

2007年6月14日,新华社记者xxx、湛江日报社记梁裕培、徐
闻县迈陈镇长黄新民、副镇长陈武令到毁林现场并拍下许多现场相片。
2007年6月22日,《湛江日报》刊登了《100多亩桉树林为何被砍》一文,全面披露了毁林事件的经过。徐闻县领导也表态:要依法打击毁林者,徐闻县人民政府也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
而与此同时,一方面,村民们不断向迈陈镇政府、县林业局、县林业公安分局、县政府报案;另一方面,毁林抢地的情况继续恶化。县林业局、县林业公安分局干脆什么报案也不管。很默契的是,黄日光继续疯狂抢地。2007年8月30日,甚至“通知”黄堪理、郭万从等有林权证的村民及迈陈镇政府、徐闻县林业局,要将村里所有树林砍光,气焰极为嚣张。而这1000多亩林木是沿着海边种植的防风林。失去这些林木的保护后,在最近这次大台风中,有大面积的农田遭到破坏。

二、黄日光、黄轩等恶霸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先,黄日光和黄轩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犯罪。黄日光和黄轩纠集了黄林兴(黄日光之兄)、黄永前(黄轩之子)、黄堪美(劳改释放犯)、黄汉(吸毒者)等10多人,非法成立所谓的“统地小组”。然后利用这个“统地小组”召开村民会议,鼓吹“实行第二次土改(黄轩语)”。强迫村民由“统地小组把村民林地收起来,再重新分给村民”;“签名的就分宅基地,不签名的就不分宅基地”;“不签名的断水断电”等卑劣的手段,迫使软弱的村民同意其“统地”,否则这帮打手便拳脚交加。在这伙人的淫威之下,绝大多数村民的林地都被他们“统”了。
黄日光和黄轩组织、领导了“统地小组”,以赤裸裸的暴力和威胁的手段,有组织地对手无寸铁的村民赖以为生的林地进行残忍的掠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农村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他们的恶劣行径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94条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993年起,黄日光在迈陈镇龙潭乡信用社,利用职权私雕印章及转贷方式进行诈骗多宗,数额巨大,行为构成诈骗罪,严重触犯《刑法》第266条规定。

由于广东省徐闻县林业局长卓成、林业公安分局长欧超与黄日光、黄轩有着说不清的关系。无论村民如何投诉、报案,这两人总为他们以各种理由压下来。这两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肆无忌惮地包庇或者纵容黄日光和黄轩组织的“统地小组”。严重违反党十七大精神。
其次,黄日光和黄轩多次指挥“统地小组”的成员为了毁林抢地对村民大打出手。这伙恶徒为了达到“统地”的目的,手段凶残,多次故意伤害无辜的村民,并导致多人受伤。自2007年6月8日至2007年9月3日在黄日光、黄轩等恶势力毁林抢地1000多亩,打伤村民黄堪理、黄春(重伤入院,一度有生命危险)等10多人;多次打坏村民的房屋、家具,甚至扬言要将村民锁在房屋里纵火将其全家烧死。这伙恶徒暴打村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63条规定,构成抢劫罪,且致人重伤,情节严重。
再次,黄日光及其领导的“统地小组”为了抢地而大面积毁林,数量巨大,触犯《刑法》第345条规定,构成犯罪。
而黄日光、黄轩在“统地小组”这个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以黄日光、黄轩为首的“统地小组”的这些恶徒罪行累累,然而到目前为止,仍逍遥法外,祸害乡里。难道就是因为有几个保护伞,这些恶徒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逍遥法外吗?

三、失去耕地的村民的生活现状惨不忍睹
广东省徐闻县是相对比较贫困的县,而那宋村是徐闻县最穷困的村落。那宋村的土地贫瘠,人均耕地面积极少,全村几千个村民就共有那么2000多亩林地。勤劳的村民起早贪黑,不停劳作,也就勉强能喂饱肚皮。目前,村里的小孩学历最高是到中学,然后就辍学回家种地,原因是家里太穷了,根本供不起孩子读书。
就在这么贫穷的一个村落,就这么一点土地,让这伙恶徒基本霸占个精光。赖以维持生活的土地被这伙人抢夺之后,村民可以依赖谋生的生活资源完全被切断,连基本的柴米油盐都没有着落,他们真不知道后面的生活如何维持。村民的生活惨不忍睹,甚至被这些家伙打伤了都没钱到医院治疗。看到村民那褴褛彩的衣服,看到村民那呆滞的眼神,令人不禁唏嘘不已。难道这就是十七大精神描述中的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旗帜吗?
那宋村的村民虽然贫穷,虽然软弱,但是也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也希望有土地可以耕种,可以活下去。希望政府可以保护弱势的村民那点可怜的土地不被抢占。
那宋村的村民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公理自在人心,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政府真正地派人到广东省徐闻县那宋村调查“统地小组”地违法犯罪事实,惩处罪犯,还那宋村一个宁静平静的农村生活环境。

为了让那宋村的村民能够活下去,特提出以上投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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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1 条留言  留言人:匿名  发表于:2008年1月6日2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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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县建设局涉嫌违法违规批建,无视国家法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造成几家百姓严重无法采光和通风,而法院在这几家申请先执行保全后不顾百姓利益拖延时间不予裁决,使判决难以得到公平合理的审判,更可笑的是一桩典型行政侵权让原告写申请把案件转到异地审判,而且不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只是说审理不了有压力,还说这样对我们有利。法院来查看过现场也说了我们连隐私权也没有了,有理有据的案件怎么会审理不了呢?真不知道法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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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0 条留言  留言人:李哲  发表于:2007年12月26日17: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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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9 条留言  留言人:郭长永  发表于:2007年10月17日12: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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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第一例汽车厂家起诉用户侵权案

质差欺诈又打人 ——东风汽车公司声誉何在

我叫郭长永,江西吉安县人。(原井冈山地区),1994年开始跑个体运输。当今在我党执政以来唯一不以斗争和打击为主要政策方针,而以建立和谐社会为中心政治背景下,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痛诉我所遭受的巨大悲剧.这种悲剧既很普遍,但也很典型,如果能大规模报道宣传,就可以促使汽车界反思;为今后汽车界良性发展提供借签也能改变汽车厂家用损害用户利益维持自己发展的一种普遍现状,更可让和谐社会不遗忘所有的汽车用户。2002年7月,受东风汽车公司铺天盖地宣传“美国原装康明斯发动机,60万公里内不需任何维修且动力不下降”和业务员“如非原装进口发动机,愿赔偿30万元人民币”书面保证的影响,我贷款36万多元购买了一辆1242型东风大货车。可是万万想不到在使用不到一万公里时,就出现凸轮轴和摇臂断裂的发动机重大质量问题。在更换零配件时,我意外发现发动机外壳上印的是“东风铸2”的汉字,不太象原装进口的。此后车子故障不断,尤其是经常要更换气缸垫,每换一次,要花一两天时间。有的时候,车子维修的时间比运营的时间还长。由于质量问题和欺诈问题是东风的一种广泛性和普遍性,故东风一直不予以解决。
实在是不堪忍受之后,2004年3月初,我专程开车一千多公里找到湖北十堰市的厂家,要求按照承诺更换成美国原装发动机。厂家用不值一驳的理由加以拒绝,经过二十多天的据理力争,最后厂家总算答应补偿我来回开支和耽误经营的损失11400元,并免费把车修好。而作为交换条件,规定我今后不得以该车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对吉安华南服务站和东风商用车公司主张权利,不得做出有损东风商用车公司声誉形象。当时我在这份不平等条约上签字,原因有二:一是实在没办法。如果不签字就要耗下去,每月按揭款加保险费、管理费等就需近2万元,我拖不起;二是以为车经过修理后一切会好起来。万万没有想到,修好后的第一趟业务跑杭州,一到那里车又坏了,花了维修费2378元。现在看来,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趁人之危,胁迫弱者签订的一个无效合同,而东风公司却根据这份合同,从此以后对我均不予理睬。
由于车辆长期无法正常运营,我先后两次带图片、资料到北京找美国康明斯东亚区总裁华金声,要求出具车辆未装配进口发动机的证明。大概碍于与东风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这个能讲一口流利汉语的美国人只肯告诉我:可以尝试和生产厂商寻求和解。于是2006年2月,我又到十堰市找到公司销售总部,他们要我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信以为真,马上按美国康明斯公司建议写成了书面材料,谁知他们不经任何研究、讨论,当场就予以回绝。2006年10号我又去十堰市,要求东风公司补偿我一台车,他们嗤之以鼻。
由于国家未出台专门处理汽车质量纠纷的规定(汽车三包规定)厂家就以此为借口,要求用户主张权利时,必须同时提供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但检测部门全国仅有三五家而已,检测费用非普通人所能承受不说,更主要的是这些与汽车企业相连 的检测机构根本就不接受个人的委托检测,汽车质量,发动机产地就只有厂家怎么说都是权威发言了,于是乎就造成用户与汽车厂家的比赛实际还未开始赛跑;用户就输在起跑线了.“你不是我的用户,你离婚与东风无关.你也没有证据证明你负债累累是因东风汽车引起,没有证据就谈不上与东风有关联和损失,与东风毫无关系,赔偿补偿根本就无从谈起”.东风面对我与东风服务站合同和其它文字仍是不负责任的说道.
现实中的例子,如北京现代的势力亦有无法扼止之势,且处于天子脚子,因对媒体承诺不降价而被用户告上法庭,最后却以用户败诉而在法律上收场.但红口白牙,白纸黑字却是无法抵赖的事实“诚信”二字怎么就和汽车界无缘呢?
在多年的一系列申诉中,接待人都说我有理,但临到解决问题时,却都无路可走。消费者协会和工商说这是质量问题,归质监局管;质监局说涉嫌刑事诈骗,超越他们的管辖范围;法律援助中心说这是购车合同纠纷而不予受理。由于东风公司长期不解决所购车辆的质量问题,最后导致我无法按时支付月供和管理费用,2005年初,车辆终于被扣押拍卖,我因此而债台高筑,妻子也带女儿离异而去。至此经济和生活中唯一的救命稻草也失去了,在走投无路、生存受到极大威胁的情况下,我没有时间也没有钱采取法律解决问题的常规方式,而用了一些过急的办法,如请人帮忙在网上发布文字、图片,述说东风汽车的质量;身披标语在东风公司武汉办公场所附近静坐、示威,希望以此引起东风公司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使争执得以圆满解决。
谁知事与愿违,不久我就遭到接二连三的类似黑社会性质的打击:2006年12月25日,东风内部保安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我按倒在地,用脚踩住我的脸部殴打,并一人拉一只脚将我倒拖几十米,结果引起公愤,保安被过路群众用扁担追得到处逃窜;2007年元月29日上午九点,我拿着湖北省信访局的材料要求交给东风公司,东风保安鄙夷说:“省信访局只是厅级,我们是省部级,你慢慢等吧。”一直等到下午一点,突然来了几名着便装的保安和一辆奔驰面包车,保安立即用布罩住我的头,蒙住我的嘴,强行将我抬上车,并不断殴打我的头部,中途我挣扎着试图跳车,被死死按住,车行半小时到蔡甸区大集乡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小山沟,他们将我撂下,剥走了我身上写有标语的外套,抢走了100多元现金。这时我看清了开车的居然是公司保安部长张涛。事后我立即到大集乡派出所,东风公司武汉所在地沌阳派出所报案。后来从沌阳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才知道,这次行动是经东风公司负责人付小平同意的。
2007年4月,我向武汉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而东风公司也立即创造了国内汽车厂家起诉用户第一先例,起诉和反诉我诽谤东风品牌、侵害东风汽车公司名誉权,企图迫使法院做出“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但是他们打错了算盘,因为,我和东风汽车公司的纠纷,起源于我所购买的东风载重汽车质量低劣和严重的欺诈,在无法与东风公司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我采取那种方式“维权”,实为迫不得已;而作为知名企业,作为“东风”品牌拥有者的东风公司,在出现质量和欺诈问题时不但不勇于承担责任,反而指派干部、保安将我挟持并抛至荒野处,严重侵犯我的权益,这难道就是东风的最佳解决方案吗?
如今,我象乞丐一样露宿街头,衣食无着。优秀的犹太民族悲情还有哭墙可以哭诉,而经过五年多的上访抗争,经疲力尽的我已到了欲哭无泪的状况.想想自己的累累负债,妻离子散,想想自己“维权”每每受到的拳打脚踢,生死对我已没有多大意义。但我相信天理尚在,公理永存,只要我还剩一口气,我就要斗争到底,直到讨回公道。由于受骗后处境凄惨感悟深刻,所以我现在最期望的是其他驾驶员今后不要再像我这样上当受骗,不要走到我这种负债累累,妻离子散的惨况。所以我向各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恳求和呼吁,严历打击和曝光欺诈,不守诚信的行为。还汽车界一片洁净的天空。让07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加强企业诚信和质量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心下,在我不停的抗争下,东风已经有实际改正的行为了。07年初,东风还在误导,欺诈用户说雷诺发动机是原装进口,所以经受了150万公里的考验现在已经改正为东风雷诺国产发动机了,所以我觉得社会各界的努力没有白费。我虽然不能自诩有高尚的品德,却绝对有做人的基本标准和责任,我曾在武汉无偿献血400毫升,单独捡到500元钱也主动交到派出所。作为一个十足的弱者,我现在只有将这些句句有证可查的事实公之于众,恳求有关领导和媒体主持公道,助我一臂之力。《法制日报》和《法制网》2007年6月3日曾为我和东风公司的纠纷,几乎用一版的篇幅作了《一车主开设网站批评东风汽车吃官司》的客观报道,《公关世界》杂志从公共关系角度作了只要“共赢”不要“对抗”的报道关点。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游峰律师无偿为我代理诉讼,这都使我终身难忘。





受害人:郭长永

地址:江西省吉安县敦厚镇白云路44号
身份证号:362421197202050073
电话:027-62013191 13995540429
网址:www.dfkm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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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 条留言  留言人:新闻人  发表于:2007年9月25日1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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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宁县河底乡杨坡卫生院
黑院 (私人医院)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现将洛阳市洛宁县杨坡乡卫生院,院长程青军中国共产党员,任职以来乱用亲戚,院里资金管理混乱,等几个问题反映给您们。
杨坡卫生院现有职工20余人,程院长亲戚朋友就占有10余人

一、程院长父亲程铁聚,年龄70多有余,原在家务农,程青军任职后,将父亲从老家提为药房主管,负责全面工作,无任何证件,经常出错,在患者和群众中影响极坏。
二、程青军小姨子薛桂芹,原洛宁县其它单位系统下岗工人,程任职后将小姨子提到院里管理药库,先进出纳,药房新农合先进支付等院内主要财政独揽,以前无任何卫生部门手续及证件,现程利用职务之便,将起安置卫生院。
三、程大表弟黄朝辉,原在上戈乡卫生院工作,下岗后,将他收回该院搞内科,又将他安排二门诊独霸财权,账目管理混乱,黄仰仗表哥院长出手殴打该院员工马荣霞,使该同志不能够正常工作,到县医院住院数天,程身为院长并为作出任何处理。
四、程二表弟黄应辉原在家务农,于2005年上级给该院定为乡级中心医院,拨建设资金20万元,设备款20万元,房屋建设与改建工程有承包队承包,院内不让任何人管理,将二表弟应辉提为监工,他不是院内职工,工程结束后,所用资金未向院委会公布,要求上级政府协助城建局予论查贪污公款论处。
五、程二表弟妻马文荣原在家务农。程任职后,将其安排到该院搞护理工作,后到5111厂职工医院学习半年后,安排文荣主管B超,化验,并主管会计大权等职。
六、程干亲家马汉宗(副院长)与妻郭寸花将防疫承包,合同每年向该院交2000元,先已9年,共计18000元,去向不明,2005年疾控中心联系到该院打甲肝疫苗,每人份88元,乡村医生介绍一个儿童提取10元介绍费,县站收回66元。剩余部分程院长提30%并县站,每人份给院长提取3元,该院长当的怎么样。程还利用权利之便,又将马汉宗提为新农合办公主要人员,又给发月工资千余元,照顾马汉宗不给医院创收,拿高工资。
七、2005年孕产妇救助款每人75元。该院第一批40余人,院长安排本院职工,想街道群众借身份证,充当人数,骗取上级政府,将款拨到该院,发放救助款时,许多应得的产妇,不给发放的确事实,望上级调查落实。
八、2005年度,杨坡村四所卫生室,收取管理费每所1640元,共计6560元。向卫生监督办交3280元,剩余款不知去向。另孔治民诊所交款不详,也不知去向。
九、2006年开始让职工搬回医院住房,让职工巧交住房款,并分三六九等,正式职工每间收取一楼700元,二楼500元,旧房300元。临时工每间多交200元,家属住房每间多交400元,所交款项不知去向。
十、临时工:马文荣、马荣霞、程铁聚、杨朝粉、张红霞、张书芳每人交3000元不知去向。
十一、院长父亲生日,杨建刚送礼500元。来卫生院开救护车,公车私用,胡乱开支,司机建刚仗势青军院长并殴打职工袁江涛。
国家政策得民心,提倡合作医疗,便利于方便群众,能够及时住院,可程青军扬言卫生局局长周流宗是我送礼用钱买通的局长,只要我想干院长,谁也给我没有办法。后勾搭杨坡地痞流氓成性,倚仗权势,胡作非为,药物从进到销,实行一家管理制。院长一个人说了算。不按国家药价规定,提高药价乱收费,让老百姓得不到新农合报销的好处。(群众反映:入新农合比不如新农合价格还要高。还不如到医药超市买的药便宜。轻微患者也按住院对待,白天用药,晚上回家,住院费照常收取。)还有的住院不能报销,村民马利贤,女,药物中毒,因没给青军送礼,所以青军便说:“马利贤得病是故意自杀”。像这样不能给人民服务的院长,经常拿着人民生命开玩笑,我们全体村民恳求上级政府,要及时论处这样的败类院长、党员。


附:证据
媒体记者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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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2583690   221.223.55.210        [ 填写留言 ] [ 回复 ] [ 删除 ]
 

 
 第 17 条留言  留言人:  发表于:2007年9月24日16: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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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 况 反  映

我叫韦风云,现向你们反映一个情况。 2005年6月20日左右,因咨询我女儿高考报志愿的事,经李运恒介绍认识胡庆文。6月30日我单独约胡庆文商量女儿填报志愿的事,胡说“报志愿无所谓,关键是高招办和大学有熟人就能上大学”。我说“没熟人”。胡说“我和省高招办、教育厅、大学都有关系,能要来几个内部指标,一般一个地区分2个指标,南阳市有2个指标,我的学生占一个,另一个给你。但是不要对任何人讲,找我的人多,指标不够分。”我答应不对任何人讲。当时胡就给我了一个银行帐号:4367422432020459826(户名:付宗岭 开户行:建设银行)说付宗岭是郑州大学副校长,让我当天汇2万元钱挂号。同时胡还说,他昨天已汇去2万元挂号。于是我当天就按胡提供的帐号汇去2万元钱。
2005年10月20日左右,胡给我打电话说,他从教育部要出来了几个指标,有上海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中国青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这几个大学可以挑着上。但是需要交集资建校款18万元,让汇款过去,当时钱没借够,就没给他。他问能借多少?我说只能借12万元,还有2万元,10天左右亲戚才能借给我。2005年10月21日,胡打电话说,他有个河北科技大学的指标,让我带女儿连夜到河北科技大学,在校门口等,说有一姓李的高招办人员会去接头,听他的安排,不要多问,因为指标少。我和女儿在河北等了几天,那个姓李的人要走了我女儿的准考证和分数证,说指标占完了,让先回郑州,胡庆文另有指标安排。我们又回到郑州,在郑州冰熊大酒店见到胡。胡说“郑大给南阳分了2个内部照顾指标,在我手里,我的学生占一个,给你一个,招生马上就要停止。”然后给我了一个银行帐号:5522452436365018(户名:付宗岭 开户行:建设银行)让马上汇去12.5万元。10月26日我如数汇去12.5万元。2005年10月27日,胡通知我买一部高档黑色手机、10条玉溪烟去冰熊大酒店见他。我于是就买了手机、烟(合款9600元)见到了胡,胡指着一个人介绍说,他是郑大招生办郑老师,你一切听郑老师的安排,他说怎么办,你就怎么办。并且安排姓郑的领我去郑大。姓郑的把我们领到郑大二区8号宿舍楼,让交给他5500元学费后,姓郑的又把我们交托给一个姓刘的人,让一切听姓刘的安排,然后离去。接着姓刘的让我第二天上午拿去一部滑盖手机、20条玉溪烟,说方便办手续。第二天,我按姓刘的要求买了手机、烟(合款11000元),在郑大宿舍楼前把手机、烟交给了姓刘的。姓刘的说三天手续全部办好。
我女儿自进校后,因没有注册和学生证,辅导员和授课教师不让听课。我立即把情况告诉胡,胡说占指标的学生2个月后才能办注册,发学生证,让先买一套英语课本在寝室自学。胡说他这就去北京教育部注册。
2006年2月份,我问胡注册办好了吗?胡说快办好了,只差一道手续。此后,每次问胡,胡都说最近几天办好。所以我一直安慰女儿在寝室自学,等着发学生证。2006年10月16日,我问胡什么时候学生能上课?他说“明天”,第二天胡又说“再等二天吧,我明天去北京教育部完善手续。”随后,我不放心,就去郑大打听了一下,结果郑大根本没有叫付宗岭的副校长。我把这个情况告诉给胡。胡解释说,领导怕有人找他办事,都不让下边人说情况,一般人是见不到大学领导的。2006年11月上旬,我给胡说,办不成了,我们复习吧。胡说“正好,刚从高招办批出来一个特殊照顾指标,郑大就有一个这样的指标,给你吧,可以少交4万元建校集资款,郑大学生证、注册一星期内办好。随后,胡和付让人拿给我4万元。感到很照顾我,于是又等了一个星期,结果还是没有消息。我又去郑大打听付宗岭,结果还是没有这个副校长。把情况告诉胡,胡说付宗岭调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当副院长了,并且交待不让我打听领导们的情况,否则指标会收走。但我又去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打听,也没有叫付宗岭的副院长。我开始要求胡退款,回去复习。此后,每次与胡通话,胡都有谩骂语言,还说随你便,想上那告上那告。无论怎么问胡,胡都不说付宗岭的工作单位和真实身份。

附:
胡庆文,男,44岁,现任沣润纸厂厂长。厂址:方城县城南八里桥。
付宗岭,男,40岁,家庭住址:社旗县桥头镇王蛮村付庄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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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 条留言  留言人:全体村民  发表于:2007年9月21日17:27:54
 留言内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土地局拖欠农民征地款七十多万元近十年不还该谁管?

中央各级领导:
我们是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新民村全体村民,就响应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号召,迎接西宁经济大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客商参与西宁建设,我们全体村民坚决拥护,权利支持。但是在具体实际中,出现了与西部大开发不相合拍的音符,令人不得其解,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深表感谢!主要是西宁市政府为改善地区投资环境和城市的人居环境,在我们村原有国内享有一定声誉的集体企业西宁市交通巷综合批发市场上改建省博物馆及新宁广场,在该项目建设征地中引发了许多让我们农民难以理解的问题和困惑。
因建设青海省博物馆及新宁广场,我村与城西区土地局于1999年3月30日签定统一征地各同,土地局征用我村集体所有的非耕地11466.70平方米,应给付我村各项补偿、安置费共计:10980400元,协议签定后,我村按协议内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组织按时完成搬迁任务,按合同规定时间将土地按时交付城西区土地局,而城西区土地局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将征地款及时给付我们,而是在1999年6月25日至2004年4月12日陆续付款,至今尚欠我村征地款332700元。对此我村曾多次城西区土地局履行合同义务,以避免损失的扩大,但是城西区土地局却置若罔闻。此事严重影响我村村民的生产生活及村经济的发展,以致我村出现不稳定的因素,同时政府的工作形象在群众中有失大跌,群众由此情绪激动要求上访,让政府给村民一个答复,为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经村干部多次做工作暂时稳定,由村委会按法律程序进行,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为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于2005年9月2日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城西区土地局支付尚欠征地款:332700元及累积延期付款违约金计:2461948.10元,共计:2794648.10元。经市人民法院调查庭审后于2006年8月7日下达(2005)宁民一初第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城西区土地局给付我村拖欠征地款:332700元,赔偿我村违约金400000元,案件受理费:20000元,共计:752.700.00元。但是城西区土地局迟迟以各种理由不执行判决书的内容拒绝支付征地款,我村于2006年11月23日向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并交纳执行费用共计:17.973.00元,但令我们没有想到人民法院在接受了我村的申请并收取了执行费后到现在也未能让我们拿到拖欠了八年的征地款。政府部门的这种工作效率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村民中引起了强烈不满,并准备到省政府上访,要求省政府为失地农民做主,给予解决拖欠了八年的失地农民的征地款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上书各级领导请求给予关注解决,保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广大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
如果省政府不为我么凝视地农民做主,我们将以其他方式向中央国务院反映,我们相信中央对“三农”的政策不会改变,我们被拖欠八年的征地款会得到妥善解决。

谨呈

附:判决书、申请执行书、法院费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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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5 条留言  留言人:农民  发表于:2007年9月21日17:25:05
 留言内容:
 
      举报义马市腐败贪官--煤炭局长莫文才
尊敬的上级各位领导:
我们是河南省义马市义马村民,因土地被义煤集团占完,没有安置,无事可做,没有生活来源,造成家庭生活重重困难,为了生存,自谋生路,与四十余户困难村民合伙贷款筹资在义马村南山香山庙沟内开办一个小煤矿(改新煤矿,属有证矿井),93年筹建,98年出煤生产,我和本矿领导遵纪守法抓安全、促生产,长期为纳税模范企业,多年来我矿把安全生产放到首位,一直把事故率降低到零,为地方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到2001年元月于义马市平杨煤矿联合参加整改,通过各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符合国家要求,并报文申批,确认我矿为新平阳矿,本人任矿长,且为合法的法人代表。现将有关批文呈上:《河南日报》2002年8月24日公示,河南省煤矿复工验收表,经四级政府领导签字盖章,河南省关闭整顿小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文件,《豫关改2002年14号文件通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3月28日办理采矿许可证《证号4100000340225》矿长黄耀南,省国土资源厅在2005年3月25日给我出示证明材料具可证明矿长为黄耀南。可是义马煤炭局局长莫文才无视党纪国法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权谋私,与马健全勾结互相利用把我的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私自改让给马健全,由非法矿井老板王石头使用,原因是我没有几十万块钱给煤炭局局长送礼。莫文才和马健全、王石头共同勾结联手包庇纵容一手遮天,使莫文才成了义马煤炭系统的土皇帝,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义马煤炭系统的太上皇。以莫文才为首的少数当权者何以敢以身试法,胆大包天随心所欲,究其原因,是钱,其特权与上层支持的黑保护伞作怪,造成义马市小煤矿出现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涂炭民工的身家性命。
莫局长曾对我说,“你老黄拿的省政府各种文件证明材料,在义马市是无用的算球,义马市政府我说了算,叫你干你就干,不叫你干,你就甭想干,拿什么文件证明都没有用”。难道说义马的煤炭局长这个土皇帝比党中央国务院的权力还要大,我四十余家的生命财产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非要将我们这百十余口人治之死地而后快吗?其心于犲狼虎豹有什么两样,这样的利欲熏心、祸国秧民的腐败干部竟然能在义马市横行霸道至今,昌狂之及无人能比,并且没有敢将其绳之于法,使其至今仍逍遥法外。
王石头何许人也,他是义马市非法小煤矿老板,局长莫文才的虎朋狗友,此人仗着莫文才的权势和黑保护伞庇护,二人钱权交易对抗法纪法规,王石头干的非法矿井自2006年,连续多次发生死亡事故,2006年11月24日发生事故死亡7人,2006年11月16日矿下发生水灾事故死亡17人,2006年至2007年元月义马市八一矿接二连三发生冒顶事故,共死亡6人,八一矿的矿长是黑社会头子黄小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不安定因素,而身为主管局长莫文才,对此种情况却置之不理,任其恶性的发展下去,期上瞞下,不处理、不解决、不整改,不了了之,助长了不正之风,使义马的小煤矿屡屡发生安全事故,目前冒名的非法矿井不但不封填,如今正在轰轰烈烈的生产大干特干,象这样的高频率的发生事故,非法矿主还敢生产,是谁给撑的腰,壮的胆,其内情,义马市老百姓都心知肚名,但是却敢怒却不敢言。
莫文才对我造谣并进行人身攻击,是我蒙受不白之冤,至今难以沉冤昭雪,为了维护我们百十余口人的合法权益,申张正义,数年来我一直向有关领导反映,想讨回一个公道,但至今个别领导互相推诿扯皮,并官官相护,包庇其错误行为,得不到半点回复,而我如今负债累累,倾家荡产,无家可归,没有生活保障,我已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为了讨回一个公道,病痛缠身,整日在死亡线上挣扎,已经走投无路,本人代表数百口人渴望上级有关领导关注此事,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还我一个公道,拔乱返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我能早日恢复生产,脱离贫困的窘境,弥补这十几年的损失,挽回百十余口投资千万元的血汗钱,是百余口的穷百姓过上安稳幸福的日子。
证据发于你们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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